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报考河北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河北省作家协会229B办公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
三、乘车路线
石家庄新火车站乘坐42路公交车,老年病医院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南。
四、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和有关材料,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一)身份户籍类材料
1.户口本;2.身份证
(二)学历类材料
1.毕业证;2.学位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10107002岗位的考生,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根据情况提供:
1.2020年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2019年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声名(需本人签字)。如经查核未如实声名,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发表作品材料
报考10107001岗位的考生,需至少提供本人创作出版的文学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3篇,以及对应的出版合同或用稿通知(如无用稿通知,需提供所在刊物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10107002岗位的考生,需至少提供本人创作出版的文学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1篇,以及对应的出版合同或用稿通知(如无用稿通知,需提供所在刊物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其它材料
基层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所在岗位无最低工作年限或考生工作时间已满最低工作年限的证明。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资格复审结果
经资格复审,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责。请考生本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发生失泄密问题,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11-85806260 85802687
河北省作家协会人事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