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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招聘40名基层消防安全巡查公益岗公告

【锡林郭勒盟】【消防】 来源:

[ 摘要 ]

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精神,结合锡林浩特市消防工作实际,锡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消防安全巡查公益性岗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的基层消防安全巡查公益性岗位40人,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0人,其他类就业困难人员30人。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类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3、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4、长期失业人员,是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4月10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报名。

3、所需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锡林郭勒盟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报名者在报名后当日到常住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社区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聘上岗

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将符合条件人员交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去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达到标准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确定拟用人选,最终选用上岗人员由市消防求援大队确定,最终解释权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一)岗位适应性测试:

1、岗位适应性测试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测试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1)的予以淘汰。凡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对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的人员,取消其招聘资格。

3、经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人员,根据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体检

1、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人员在测试完毕完毕2个工作日内向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供近3个月以内的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报告。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应聘人员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最终解释权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三)面试:

面试由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和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三人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随机抽取题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面试成绩由评审委员会实施现场评分制。根据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决定录用人员。

六、上岗前公示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工资待遇

1、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为1660元/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的拟招聘人员,由锡林浩特市消防大队将其分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

九、岗位职责范围

1、统一接受消防部门的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并掌握本辖区居民住宅区、棚户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协助消防部门督促社区、物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按照消防部门的部署,科学合理确定巡查周期,突出巡查重点、明确巡查频次、实现巡查全覆盖,及时将巡查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上报消防部门;原则上每日都要进行巡查。

3、对辖区居民住宅区、棚户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场所开展常态化的巡查。重点巡查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电动车停放情况、室外消火栓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相关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等;

4、巡查过程中要现场督促相关单位或场所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和取暖安全,组织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

5、要做好巡查相关记录和拍照等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能够自查自处的要当场指导隐患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消防部门。并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6、按照消防部门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场所和居民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辖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8、其他工作职责由消防部门明确。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锡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3、报名者持新冠肺炎健康绿码进入报名场所,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应聘者如为入境回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报名和应聘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书面委托书)

4、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479)8231838

2.报名地址、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锡林浩特市司法综合楼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

咨询电话:8238387

邮箱:xsjyj8231838@163.com

责任编辑:lijian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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