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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石家庄鹿泉区“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 摘要 ]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名校英才入石”选聘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86号)要求,现就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计划选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已完成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网上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要求提供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届生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6日到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镇宁路6号区委楼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4月16日下午5:30,逾期没有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

1.面试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17日8:00至17:00登录鹿泉区“名校英才入石”选聘网站(http://47.93.208.246:8888/login/lqycrs)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聘程序。

(三)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考察政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被考察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减少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数。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委组织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组织、人事、工资、毕业生报到等各种关系和个人档案转递等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2.考生必须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名校英才入石”选聘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0〕86号)要求,现就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计划选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已完成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网上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要求提供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届生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6日到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镇宁路6号区委楼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4月16日下午5:30,逾期没有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

1.面试通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17日8:00至17:00登录鹿泉区“名校英才入石”选聘网站(http://47.93.208.246:8888/login/lqycrs)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选聘程序。

(三)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考察政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被考察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减少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数。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委组织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组织、人事、工资、毕业生报到等各种关系和个人档案转递等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2.考生必须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2021年“名校英才入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lijian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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