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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 摘要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办公区会议中心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详细名称。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历认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学位认证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证明。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写明保留起止时间),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5.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表现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已满),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考试的证明;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和主管部门同意考试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7.应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的,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携带个人近期蓝底渐变色免冠1寸照片3张(需于2021年9月14日前,将电子版照片发送至nmgjgswgljrsc@163.com)。

      9.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参加面试。

      10.考生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备案),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10分钟。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具体要求

      1.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佩饰。考生需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考生序号,按序号参加面试。

      2.面试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需提前报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有过离呼旅居史的,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他考生出示行程码、健康码。    

      (二)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以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考生所填写电话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0471-482428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执行。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4824282

      资格复审监督电话:0471-482558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证明。(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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