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简章》,现将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须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东附楼(纪检大楼)4楼教育局人事科
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审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须与原报考岗位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至少6个月有效);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须于2021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取时间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包含2021年3月15日)。
7.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8. 原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10. 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11.《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诚信承诺及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二)
三、资格复审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原岗位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加权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 在资格复审期间,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若出现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考生须佩戴医学口罩,携带彩色“电子健康码”、“行程码”参加资格复审。
2. 咨询电话:0471-6218495。
附件一: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小学教师诚信承诺及防疫安全承诺书
新城区2021年选聘编制外合同制
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