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能力总成绩(综合能力总成绩=技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能力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各职位综合能力总成绩分数线详见附件1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电话
时 间:2021年12月8日(周三)下午14:00 至12月9日(周四)下午17:00
地 点:邢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层(信都区新八一大街138号)
电 话: 0319-2135580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录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2021年度邢台市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自行下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如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按照各职位综合能力总分数从高到低顺延。
2021年12月7日
特别提示:
1、资格复审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不超过37.3度。
2、近期14天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3、建议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近期不要出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